疫情期间,门诊慢特病患者购药医保结算怎么办?
目前我市主城区各居民小区(村)均已落实静态管理,许多门诊慢特病参保患者纷纷反映,无法在所选定的定点零售药店持卡直接结算怎么办?记者就此咨询了市医疗保障局。
疫情期间,为保障门诊慢特病参保患者医保待遇不受影响,医疗保障局最新通知镜湖区、弋江区、鸠江区、三山经开区、经济开发区(以下简称各区)门诊慢特病参保患者购买门诊慢特病用药根据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的购药途径(电话购药、线上购药等)进行。

门诊慢特病参保患者优先选择自身选定的门诊慢特病定点零售药店购药。若参保人所选定的门诊慢特病定点零售药店不在疫情期间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指定的提供购药服务的应急药店名单内,可结合实际需求选择其他医保定点零售药店购药,也可通过电话备案的方式联系各区医保经办机构变更门诊慢特病定点药店。
鉴于当前无法实现医保持卡直接结算报销,请各区门诊慢特病参保患者先行垫付费用,待疫情结束后前往选定的门诊慢特病定点药店重新结算;在其他医保定点药店购药的参保患者疫情结束后可前往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按正常门诊慢特病待遇报销;非医保定点零售药店购药医保不予报销。

疫情期间,门诊慢特病参保患者购药可不提供处方,待疫情结束后前往药店重新结算或前往经办机构报销时再补充提供定点医疗机构开具的处方(或既往处方、病历、购药发票)。
城乡居民门诊慢特病患者购买抗癌谈判药以外的门诊慢性病用药,定点医疗机构无法供应的情况下,可在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指定的提供购药服务的应急药店中选择医保定点药店购药,待疫情结束后前往参保地经办机构按照双通道药房外购处方管理规定予以报销。
疫情结束时间以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公布时间为准,疫情结束后,涉及的相关业务或政策内容将自动复原。
各医保经办机构联系方式
芜湖市医保中心:3991332
镜湖区医保中心:3877924
弋江区医保中心:19965539212
鸠江区医保中心:5968329
经开区医保中心:15357881792
三山经开区医保中心:189495566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