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一季度继续实施阶段性降率减负政策
为降低用人成本、减轻企业缴费负担,根据省人社厅、财政厅、税务局《关于2021年社会保险缴费有关问题的通知》(皖人社明电〔2021〕11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我市今年继续执行工伤保险、失业保险阶段性降低费率政策,其中失业保险单位费率由政策规定的1%降低为0.5%、工伤保险基准费率降低50%。据统计,今年一季度累计减征社保费0.74亿元,其中失业保险减征0.48亿元、涉及单位2.65万户;工伤保险减征0.26亿元、涉及单位2.77万户。
为降低用人成本、减轻企业缴费负担,根据省人社厅、财政厅、税务局《关于2021年社会保险缴费有关问题的通知》(皖人社明电〔2021〕11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我市今年继续执行工伤保险、失业保险阶段性降低费率政策,其中失业保险单位费率由政策规定的1%降低为0.5%、工伤保险基准费率降低50%。据统计,今年一季度累计减征社保费0.74亿元,其中失业保险减征0.48亿元、涉及单位2.65万户;工伤保险减征0.26亿元、涉及单位2.77万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