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农业机械管理服务中心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农业机械化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编制发展全市农业机械化中、长期规划及年度计划,组织实施农业机械化促进和管理工作。
(二)负责落实国家、省、市发展农业机械化扶持政策,组织实施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工作;指导全市机械化农业生产;负责农业机械跨行政区域作业的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工作。
(三)负责农业机械化新技术新机具引进试验示范推广,负责受理农业机械产品销售、维修、作业质量的举报或投诉,调解争议;
(四)负责农业机械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安全教育,对县(市)区办理农机登记号牌和行驶证的核发,负责农机驾驶操作人员考核发证、农机审核等业务进行指导与监督,办理农机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和农业机械事故复议。
(五)负责组织农业机械化项目立项、论证和组织实施与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农业机械行业统计工作,为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免费提供信息服务;组织农业机械抗灾救灾、生产自救工作。
(六)负责全市农业机械化教育培训及拖拉机驾驶培训学校的监督管理工作。
(七)承办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联系电话:3851572
主 任:凌曙光
成 员:戴 刚
办公地址:芜湖市文化路54-2号谊和大厦3楼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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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农业机械化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编制发展全市农业机械化中、长期规划及年度计划,组织实施农业机械化促进和管理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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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安徽省农业机械化促进条例》;“三定”方案(芜编事改〔2007〕1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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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部门 |
芜湖市农业机械管理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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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行流程 |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农机化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规; 2、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制定农机化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实施; 2、通过会议推进、检查落实、绩效考核等方式,推进本行政区域内农业机械化快速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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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行要件 |
相关文件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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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事项 |
严格依照法律、法规,组织实施各项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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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
负责落实国家、省、市发展农业机械化扶持政策,组织实施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工作;指导全市机械化农业生产;负责农业机械跨行政区域作业的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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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安徽省农业机械化促进条例》、安徽省2018-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三定”方案(芜编事改〔2007〕1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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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部门 |
芜湖市农业机械管理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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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行流程 |
1. 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联合对各县(市)区上报的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进行审核批复; 2. 多种形式开展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宣传; 3.“公开、公正、公平”落实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政策,引导农民购买先进适用的农业机械; 4. 组织农机跨区作业,认真做好跨区作业证发放,作业信息上报,机具调度等工作,确保重要农时农机化生产工作顺利开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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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行要件 |
相关文件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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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事项 |
加强监管,严格操作程序,建立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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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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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农业机械维修管理规定》;“三定”方案(芜编事改〔2007〕1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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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部门 |
芜湖市农业机械管理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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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行流程 |
1.根据农时,不定期开展农机产品质量检查; 2.因地制宜,组织开展新技术、新机具的引进试验示范和推广工作; 3.指导服务本行政区域内农机生产企业产品研发、技术改造、成果申报等; 4.受理处理农机质量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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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行要件 |
相关文件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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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事项 |
按照法定程序,依法开展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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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
负责农业机械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安全教育,对县(市)区办理农机登记号牌和行驶证的核发,负责农机驾驶操作人员考核发证、农机审核等业务进行指导与监督,办理农机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和农业机械事故复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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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63号); “三定”方案(芜编事改〔2007〕1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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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部门 |
芜湖市农业机械管理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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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行流程 |
1.加强农机安全生产教育宣传; 2.组织开展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监督检查和农机安全监理业务指导; 3.积极参加各项安全生产整治专项行动; 4.深入基层,加强农机行业监管和指导; 5.严格依照法律、法规,组织实施各项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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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行要件 |
相关文件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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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事项 |
按照法定程序,依法开展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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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
负责组织农业机械化项目立项、论证和组织实施与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农业机械行业统计工作,为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免费提供信息服务;组织农业机械抗灾救灾、生产自救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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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安徽省农业机械化促进条例》;《安徽省农机化统计报表制度》;“三定”方案(芜编事改〔2007〕1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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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部门 |
芜湖市农业机械管理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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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行流程 |
1.组织指导各县(市)区农机化产业发展项目的立项、申报、实施;做好项目实施期间的监督管理、技术服务、组织检查、项目工作总结和绩效考评等; 3.统计汇总各县(市)区上报数据,及时了解各地动态,为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免费提供信息服务; 4.指导各县(市)区摸底调查,详细了解受灾面积、受灾程度,制定抗灾救灾措施,科学组织农业机械化抗灾救灾、生产自救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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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行要件 |
相关文件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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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事项 |
按照法定程序,依法开展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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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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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拖拉机驾驶培训管理办法》;省农机管理局《关于下放拖拉机驾驶培训学校(班)资格认证行政审批的通知》(皖农机科教[2013]4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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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部门 |
芜湖市农业机械管理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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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行流程 |
1.日常监督检查:专项整治检查、节假日检查、重大社会活动检查、上级交办事项的检查以及举报投诉检查等; 2.年度检查:农机部门每年对拖拉机驾驶培训学校进行一次年度监督检查; 3.证后监督抽查:重点检查群众举报投诉驾驶培训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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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行要件 |
相关文件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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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事项 |
按照法定程序,依法开展工作 |
皖公网安备 3402070200048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