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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徽省出台残疾人“两项补贴”工作规范

        阅读次数: 编辑:韦祎来源:芜湖市民政局 发布时间:2022-12-13 08:52 [字体:    ]

        近日,安徽省民政厅、财政厅、残联联合出台安徽省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工作规范(以下简称《工作规范》),进一步界定了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范围,明确了主动申请、逐级审核、主动公示、补贴发放、全程网办、跨省通办、权限下放、政策宣传、档案管理9个方面的具体步骤,细化了动态调整、数据比对和集中复核有关规定,规定了与养老、儿童和其他方面相关政策衔接事项,同时强化了组织、队伍、资金和制度等相关保障,旨在推进两项补贴经办工作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提升我省残疾人“两项补贴”管理服务水平,切实保障残疾人群体的合法权益。

        《工作规范》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全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意见》(国发〔201552号)《民政部财政部中国残联关于进一步完善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意见》(民发〔202170号)《民政部财政部中国残联关于加强残疾人两项补贴精准管理的意见》(民发〔202279号)等相关政策文件要求结合安徽工作实际,对残疾人两项补贴相关工作进行了全面梳理和系统规范,为基层工作人员提供高效严谨、精细务实的工作准则

        《工作规范》进一步明确界定了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范围为纳入低保脱贫人口残疾人,其中不包含已实现稳定脱贫的残疾人,有效确保对困难残疾人的精准施补。对经办过程中的具体步骤进行了全流程规范,进一步厘清了各部门的职责边界,明确了部门协同的步骤和程序,压缩了审核审定的时限,统一了资金发放的渠道,规范了公示相关内容。《工作规范》进一步强化信息系统数据管理应用,有效推动线上数据与线下数据保持一致。结合残疾人出行不便的实际情况,对“跨省通办”“全程网办”进行了重点梳理,为残疾人申领补贴提供便利化人性化和高效化服务。

        《工作规范》坚持部门分工负责与协同合作相结合,健全完善残疾人两项补贴申请、调整和退出的动态管理机制,进一步加强数据比对和动态复核工作,推动实现“应补尽补”“应退尽退”按照一致性、唯一性、对应性原则处理政策衔接事宜,规定了新增尚未明确的政策衔接要求,有力保证残疾人“两项补贴”工作的精准施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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