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开展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推荐工作的通知》(皖文旅秘〔2022〕231号),严格对照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推荐条件,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采取材料审查、随机抽查、实地考察等形式对推荐对象进行综合评审,经研究,拟推荐芜湖市飞龙铁画工艺品有限责任公司为此次申报单位。
公示时间为5天(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实名向市文化和旅游局公共服务与艺术科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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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2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