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诺派箱包有限公司涉施引人误认为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的混淆行为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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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企业名称或 违法自然人姓名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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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芜市监市罚〔2022〕11-143号 |
芜湖诺派箱包有限公司涉施引人误认为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的混淆行为案 |
芜湖诺派箱包有限公司 |
陈蓉 |
2022年7月20日,我局收到芜湖市市场监管局网络监测线索交办函。8月2日,我局执法人员对你公司进行现场核查,通过登记注册地址无法联系,你公司实际经营地址为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伟星星公馆8号楼1401室,现场为办公场地,无库房无产品实物,现场登录你公司苏宁易购网店,网址https://product.suning.com/0071233485/120644302 04.html,产品“小鲁班99A主战坦克拼装积木军事模型儿童拼图男孩玩具动脑6岁 T90MS主战坦克”商品详情页有军用坦克图片,标有“八一”字样。 |
罚款1000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 |
芜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9月14日 |
皖公网安备 34020202000503号